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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scala里,类继承有两点限制:
- 重写方法需要使用override关键字;
- 只有主构造函数才能往父类构造函数中传参数。
在java1.5中引入了override注解,但不强制使用。不过在scala中要想重写方法必须使用override关键字。如果确实重写了父类的方法又不使用override关键字的话,则会在编译时报错,提示没有使用override修饰符。
scala的副构造函数必须调用主构造函数或是另一个副构造函数。只有在主构造函数中才能向父类的构造函数中传递数据。可以看出来主构造函数如同父类和子类中间的一道关卡:它既负责完成子类的初始化,也负责与父类的沟通。
下面的这段代码演示了下上述内容:
1 | class Vehicle(val id: Int, val year: Int) { |
在代码中定义了两个类:Vehicle和Car。Car继承了Vehicle。
在继承的时候要向父类传递参数,所以Car类主构造函数的一部分必须能匹配父类的构造函数。
Car类构造函数中的id和year两个成员变量源自父类Vehicle,所以需要使用override关键字修饰。
此外,这两个类都重写了java.lang.Object的toString方法,所以需要使用override关键字修饰toString方法。